權責聲明
1、 為維護您的權益,請務必詳閱該產品之訂位須知及相關約定,再繼續進行訂購。一旦訂位,均視為已同意此聲明,船公司不接受未看到或不知情等事由做為抗辯理由。
2、本系統網站及產品提供單位不負責因可歸責於旅客事由(如證件效期不足、未持有有效證件等)所導致無法成行之損失。
3、如訂位人非旅客本人,訂位人將居於代理人地位,亦即有義務充分告知旅客本人各行程訂位須知與限制約定,在訂位後其法律效力及於旅客本人,本系統網站及產品提供單位不接受事後旅客本人以不知或未瞭解等事由做為抗辯理由。
4、不可抗力:船公司之船班時刻與航線,僅為航程計劃,船公司對其航程計劃自當竭誠履行,但如遇氣候變化或主管機關命令約束或其他必要情況,船公司得取消該航班,延緩起航或變更航路,並有權決定應在何地停靠。
5、本服務於完成網上訂位付款購票後:
6、限訂票單上登錄者,得換取正式登船證搭乘,請謹慎輸入訂票單使用者姓名。

線上購票須知
訂票
1、購票資格-凡持有效護照、有效旅行證件及有效簽證者,均可購買船票。
2、船票票種-只售全票(五歲以下一歲以上之小童票,請至機場海天櫃台現金購買)。虎門、福永航線可購買單程或來回票。中山、蛇口航線只限購來回票(如須單程請至機場海天櫃台現金購買)。
3、所有航線去程與回程均不可以進香港。
4、本交易一經銀行批核後即不能取消,帳項將即時從旅客之信用卡帳戶扣除。
5、訂購人在收到本網回覆後,請列印附上之訂票單,並須清楚核對訂票單上之已訂購船票資料正確無誤,憑訂票單及登記證件至服務櫃檯取票。
6、如在訂購後兩個月沒有前往領取登船證(換票券),請參考退票規定。
取票
1、旅客須憑訂票單及登記有效證件至海天聯運服務櫃檯換取正式登船證(換票券)。
2、已簽發的登船證(換票券),不得塗改,否則作廢。
3、 搭乘細則須按照票券上規定實施。如有遺失或損毀則不得要求補發,旅客不得要求退費或賠償。
退票
退票规定
1、已換正式登船證者除遇天氣因素影響,船班停航等因素,不得退票。
2、 由於不可抗力原因或承運人責任,以致船期更改或取消,承運方將於當日在各售票點、港站碼頭發佈有關通知,已換登船證旅客,可持有珠江客運有限公司香港機場票房有蓋核準章之退票單/登船證及護照,在兩個月內到原換登船證櫃台處辦理退票手續,票款全部退回,逾期不受理。
3、辦理退票手續時,限本人辦理(如須代辦請附委託書及搭乘人護照影本)。
4、同一筆訂單之所有旅客,必須同時辦理退票,恕不接受訂單之部份旅客退票。
退票申请
狀況 退票原因 退票地點 有效辦理時間 所需文件 退款金額
線上訂票後未至櫃檯換登船證或換票卷 電洽海峽友誼旅行社運輸業務部辦理退票事宜(02)2503-0823 訂購日兩個月內辦理逾期則不得辦理 傳真個人網購訂購資料並註明請刷退及簽名並留聯絡方式及護照影本至海峽友誼旅行社(02)2503-0823將有專人與您聯繫 扣除購買價10%後,餘額由原刷卡銀行刷退
個人因素 不得辦理退票
已換登船證 天候因素 海天聯運服務櫃檯桃園第一航廈服務時間05:30~16:30桃園第二航廈服務時間05:30~16:30高雄服務時間06:30~15:30 搭乘日起兩個月內辦理, 逾期則不得辦理 護照影本
登船証
退票申請書(由服務櫃提供)
如須代辦請附委託書及搭乘人護照影本
票款全數退回,逾期不受理
退票流程
1、公司收到退票申請後,作業流程約需14天,如有資料不齊全,需等資料齊全後才開始計算退票時間。
2、退票作業是由本公司交通服務部門處理((02)2503-0823)。
3、已換登船證(換票券)採郵寄支票或轉帳處理。
4、網購未換登船證(換票券),請參考退票申請辦理。